时间: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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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关于《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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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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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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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湖南沐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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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 |
湖南正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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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益阳市南县明山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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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 464-2009)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6年4月启动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新建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委托湖南沐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6年6月8日,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新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要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新建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公开期自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3日) 建设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谭宇宸/13163738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