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点击数: 时间: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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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创新创优和干事创业活力,促进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益阳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益阳市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益阳市全员绩效考评指导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益阳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市科技局机关和直属二级机构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单位正职按《益阳市市直单位及单位正职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评。 二、考评主体 市科局技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员绩效考评工作,成立局机关全员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员绩效考评具体工作。 三、考评原则 (一)平时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考人与考事相结合; (四)奖优与罚劣相结合。 四、考评内容 全员绩效考核由工作目标考核(占80%)、满意度测评考核(占20%)、自身建设考核(直接扣分项)、加分奖励考核(直接加分项)等四个部分组成。 1、工作目标考核(占80%) 按百分制评分,由局绩效办牵头负责,考核标准按照《益阳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科室绩效评估指标》(见附件3)将考核分数乘以0.8,即为科室人员该部分考核得分。局领导按照分管科室的综合平均分乘以0.8进行计分。 2、满意度测评考核(占20%)。 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2),在“很满意(90-100分)”、“满意(80-89分)”、“基本满意(60-79分)”、“不满意(60分以下)”四个等次中确定一个测评等次,再在该等次对应分数段中写出具体分数。科室人员满意度测评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乘以0.2,即为该部分考核得分。 3、自身建设考核。自身建设考核实行扣分制。 (1)工作、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考勤方面。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上下班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全局和支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党建、工会等集体公益活动。纪检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含网络培训)一次扣0.5分,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5分;(办公室、人事科牵头负责考勤考核)。 (2)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作风过硬,态度端正,谦虚谨慎,团结合作。违反局机关规章制度的,每次扣1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纪律规定,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2分;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扣6分;不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和有关工作情况的,每次扣2分。 不服从局党组工作安排,一次扣4分,不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工作中不团结、闹纠纷,影响正常工作或机关形象的,一次扣2分;抽调参加中心工作时,不遵守纪律,或被抽调单位投诉的,一次扣2分。 (机关纪委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协助。) (3)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十个不准”要求,出现下列情况的一次扣1分。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没有落实承诺事项,只承诺不兑现,或者虚假承诺、信口承诺;未认真落实审批时限,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揽权不放或只放不接;无法定事由对企业实施检查,或向企业收费、罚款、摊派;对企业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未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只表态不落实、只过问不解决;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强制、暗示推销指定商品,推行强制服务;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损害企业健发展的其他行为。 对在绩效考核、优化环境部门联合督查部门的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中被扣分的对相关科室实行对应扣分。 (综合计划科负责记录和考核) (4)党建活动方面。 积极参加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无故未按要求参加的,一次扣0.5分;未按支部要求完成好党建工作任务的,一次扣0.5分。(人事科、机关党委、支部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 (5)文明创建方面。 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坚持文明工作、文明生活。未按要求参加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扣0.5分;行为、语言不规范影响形象的,一次扣0.1分;损坏公共场所财物、环境卫生和办公室不整洁、不卫生,一次扣0.1分;不遵守公共秩序、不参加公益活动、不执行节水节能和环境保护等文明措施的,一次扣0.1分。(办公室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 (6)文电、保密、档案管理方面。 规范文电处理,提高文书质量;遵守保密纪律,保管好会议、项目资料及涉密文件,按规定使用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文电起草、审签、校对、印发、传送等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一次扣0.1分;公文质量较差、出现明显错误,一次扣0.1分;不按规定保管会议、项目资料及涉密文件的,一次扣0.1分;不按保密规定使用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一次扣0.1分;出现泄密事件的,扣2分。(办公室牵头负责记录、检查、考核。) (7)省考指标、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方面。 省定绩效评估目标任务未达到省绩效评估要求被扣分的,对相关科室实行对应扣分(综合计划科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未完成的相关科室扣2分(政策与法规科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被扣分的,对相关科室实行对应扣分(办公室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 4、加分奖励考核。在以下几个项目中如有重复加分内容,按最高分值进行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科室工作受到加分奖励的,实际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按标准相应加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1)省科技厅考核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 根据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考评结果反馈情况,在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考核考评中加分的,按主要责任人员2倍分值,相关责任人员1倍分值进行加分。 (2)表彰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性文件,加2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性文件,加1.5分;国家级议事协调领导小组表彰性文件,省委省政府表彰性文件,加1分;部(委)表彰性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性文件,市委、市政府表彰性文件,加0.5分;部(委)下属机构表彰性文件,加0.2分;省级协调议事领导小组、省直厅(局)综合工作、重要业务工作的表彰性文件,加0.1分,上限为0.3分。 表彰性文件中被评为优秀及以上等次方可加分。 (3)表彰性批示 党和国家领导有对我局有关工作的表彰性批示,相关科室加2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局有关工作的表彰性批示,相关科室加0.5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局有关工作的表彰性批示,相关科室加0.2分. (4)文明创建和社会公益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参加一次加0.5分;义务献血200毫升以上(一年限一次),加2分;参加市级及市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体和公益活动(体育、文学、摄影、书法、征文比赛等),一次加0.2分,参加活动获奖或获得表彰的,一次加0.5分。 (5)招商引资 提供招商引资有效信息1条加2分;引进新增项目并有资金到位的每个项目加5分。 (6)政务信息 根据《2020年度益阳市科技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按完成任务比例折算加分,上限4分。 局绩效办汇总工作目标考核、满意度测评考核、自身建设考核和加分奖励考核四个部分的成绩,计算科室人员最终得分后向党组会汇报。 五、考评方法 (一)个人自评。考评对象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自评。 (二)考评责任部门初评。考评责任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考评分工,对各项考评内容进行考评和计分统计。各相关部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指标的审核汇总和台帐登记工作,将考评情况向考评领导小组报告。 (三)考评领导小组复审。考评领导小组召开考评会议,听取相关考评情况汇报,逐项审查考评计分情况。 (四)局党组研究决定。考评领导小组向局党组报告年度全员绩效考评情况,提请局党组审定考评结果。 (五)公开和上报。局党组审定绩效考评结果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考评结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全员绩效考核与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目标和创先争优积分制考核一并进行,相同考核项目计分可相互直接采用考核成果。 六、考评等次评定 根据最终绩效评分排名,评估结果设“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个等次。 1、“一类”等次为分别排名在前30%的市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 2、考核结果为“三类”和“四类”的,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抽调参加各级中心工作、外派挂职人员,被用人单位考核优秀的,直接评为一类,不占局机关一类指标。 七、考评结果运用 树立奖优罚劣、奖罚分明的鲜明导向。对落实重点任务目标举措得力、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评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现象,要严肃批评问责。把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绩效奖励、薪酬激励、学习培训、提拔重用等直接挂钩。绩效考评结果评为“一类”的绩效考核奖金按基数上浮1%。绩效考评结果未评为“一类”的,其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八、考核组织领导 (一)加强考评工作组织领导。全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分管机关日常工作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为成员。全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二)加强考评过程监督检查。机关纪委对考评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不严格执行考评标准、不认真履行考评职责,导致考评结果失真的,追究相关考评人员的责任;弄虚作假骗取考评积分的,双倍扣除考评积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建立健全考评纠偏机制。对因在改革创新、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中的探索性失误影响指标实现程度的,要及时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对因敢抓敢管得罪人而影响得票的,要及时启动申诉甄别程序,精准区分,客观评价,即时纠正考评偏差,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本办法由全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全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2.满意度测评表 3. 2020年度市科技局科室绩效评估指标 4. 2020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