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创新创优和干事创业活力,促进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益阳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益阳市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益阳市全员绩效考评指导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益阳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市科技局机关和直属二级机构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单位正职按《益阳市市直单位及单位正职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评。
二、考评主体
市科局技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员绩效考评工作,成立局机关全员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员绩效考评具体工作。
三、考评原则
(一)平时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考人与考事相结合;
(四)奖优与罚劣相结合。
四、考评内容
全员绩效考核由工作目标考核(占80%)、满意度测评考核(占20%)、自身建设考核(直接扣分项)、加分奖励考核(直接加分项)等四个部分组成。
1、工作目标考核(占80%)
按百分制评分,由局绩效办牵头负责,考核标准按照《益阳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科室绩效评估指标》(见附件3)将考核分数乘以0.8,即为科室人员该部分考核得分。局领导按照分管科室的综合平均分乘以0.8进行计分。
2、满意度测评考核(占20%)。
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2),在“很满意(90-100分)”、“满意(80-89分)”、“基本满意(60-79分)”、“不满意(60分以下)”四个等次中确定一个测评等次,再在该等次对应分数段中写出具体分数。科室人员满意度测评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乘以0.2,即为该部分考核得分。
3、自身建设考核。自身建设考核实行扣分制。
(1)工作、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考勤方面。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上下班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全局和支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党建、工会等集体公益活动。纪检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含网络培训)一次扣0.5分,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5分;(办公室、人事科牵头负责考勤考核)。
(2)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作风过硬,态度端正,谦虚谨慎,团结合作。违反局机关规章制度的,每次扣1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纪律规定,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2分;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扣6分;不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和有关工作情况的,每次扣2分。
不服从局党组工作安排,一次扣4分,不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工作中不团结、闹纠纷,影响正常工作或机关形象的,一次扣2分;抽调参加中心工作时,不遵守纪律,或被抽调单位投诉的,一次扣2分。
(机关纪委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协助。)
(3)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十个不准”要求,出现下列情况的一次扣1分。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没有落实承诺事项,只承诺不兑现,或者虚假承诺、信口承诺;未认真落实审批时限,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揽权不放或只放不接;无法定事由对企业实施检查,或向企业收费、罚款、摊派;对企业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未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只表态不落实、只过问不解决;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强制、暗示推销指定商品,推行强制服务;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损害企业健发展的其他行为。
对在绩效考核、优化环境部门联合督查部门的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中被扣分的对相关科室实行对应扣分。
(综合计划科负责记录和考核)
(4)党建活动方面。
积极参加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无故未按要求参加的,一次扣0.5分;未按支部要求完成好党建工作任务的,一次扣0.5分。(人事科、机关党委、支部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
(5)文明创建方面。
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坚持文明工作、文明生活。未按要求参加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扣0.5分;行为、语言不规范影响形象的,一次扣0.1分;损坏公共场所财物、环境卫生和办公室不整洁、不卫生,一次扣0.1分;不遵守公共秩序、不参加公益活动、不执行节水节能和环境保护等文明措施的,一次扣0.1分。(办公室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
(6)文电、保密、档案管理方面。
规范文电处理,提高文书质量;遵守保密纪律,保管好会议、项目资料及涉密文件,按规定使用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文电起草、审签、校对、印发、传送等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一次扣0.1分;公文质量较差、出现明显错误,一次扣0.1分;不按规定保管会议、项目资料及涉密文件的,一次扣0.1分;不按保密规定使用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一次扣0.1分;出现泄密事件的,扣2分。(办公室牵头负责记录、检查、考核。)
(7)省考指标、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方面。
省定绩效评估目标任务未达到省绩效评估要求被扣分的,对相关科室实行对应扣分(综合计划科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未完成的相关科室扣2分(政策与法规科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被扣分的,对相关科室实行对应扣分(办公室牵头负责记录和考核)。
4、加分奖励考核。在以下几个项目中如有重复加分内容,按最高分值进行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科室工作受到加分奖励的,实际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按标准相应加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1)省科技厅考核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
根据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考评结果反馈情况,在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考核考评中加分的,按主要责任人员2倍分值,相关责任人员1倍分值进行加分。
(2)表彰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性文件,加2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性文件,加1.5分;国家级议事协调领导小组表彰性文件,省委省政府表彰性文件,加1分;部(委)表彰性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性文件,市委、市政府表彰性文件,加0.5分;部(委)下属机构表彰性文件,加0.2分;省级协调议事领导小组、省直厅(局)综合工作、重要业务工作的表彰性文件,加0.1分,上限为0.3分。
表彰性文件中被评为优秀及以上等次方可加分。
(3)表彰性批示
党和国家领导有对我局有关工作的表彰性批示,相关科室加2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局有关工作的表彰性批示,相关科室加0.5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局有关工作的表彰性批示,相关科室加0.2分.
(4)文明创建和社会公益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参加一次加0.5分;义务献血200毫升以上(一年限一次),加2分;参加市级及市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体和公益活动(体育、文学、摄影、书法、征文比赛等),一次加0.2分,参加活动获奖或获得表彰的,一次加0.5分。
(5)招商引资
提供招商引资有效信息1条加2分;引进新增项目并有资金到位的每个项目加5分。
(6)政务信息
根据《2020年度益阳市科技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按完成任务比例折算加分,上限4分。
局绩效办汇总工作目标考核、满意度测评考核、自身建设考核和加分奖励考核四个部分的成绩,计算科室人员最终得分后向党组会汇报。
五、考评方法
(一)个人自评。考评对象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自评。
(二)考评责任部门初评。考评责任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考评分工,对各项考评内容进行考评和计分统计。各相关部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指标的审核汇总和台帐登记工作,将考评情况向考评领导小组报告。
(三)考评领导小组复审。考评领导小组召开考评会议,听取相关考评情况汇报,逐项审查考评计分情况。
(四)局党组研究决定。考评领导小组向局党组报告年度全员绩效考评情况,提请局党组审定考评结果。
(五)公开和上报。局党组审定绩效考评结果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考评结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全员绩效考核与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目标和创先争优积分制考核一并进行,相同考核项目计分可相互直接采用考核成果。
六、考评等次评定
根据最终绩效评分排名,评估结果设“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个等次。
1、“一类”等次为分别排名在前30%的市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
2、考核结果为“三类”和“四类”的,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抽调参加各级中心工作、外派挂职人员,被用人单位考核优秀的,直接评为一类,不占局机关一类指标。
七、考评结果运用
树立奖优罚劣、奖罚分明的鲜明导向。对落实重点任务目标举措得力、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评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现象,要严肃批评问责。把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绩效奖励、薪酬激励、学习培训、提拔重用等直接挂钩。绩效考评结果评为“一类”的绩效考核奖金按基数上浮1%。绩效考评结果未评为“一类”的,其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八、考核组织领导
(一)加强考评工作组织领导。全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分管机关日常工作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为成员。全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二)加强考评过程监督检查。机关纪委对考评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不严格执行考评标准、不认真履行考评职责,导致考评结果失真的,追究相关考评人员的责任;弄虚作假骗取考评积分的,双倍扣除考评积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建立健全考评纠偏机制。对因在改革创新、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中的探索性失误影响指标实现程度的,要及时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对因敢抓敢管得罪人而影响得票的,要及时启动申诉甄别程序,精准区分,客观评价,即时纠正考评偏差,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本办法由全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全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2.满意度测评表
3. 2020年度市科技局科室绩效评估指标
4. 2020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全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
占比
|
自评分
|
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
工作目标考核
|
80%
|
|
|
满意度测评
|
20%
|
|
|
自身建设考核
|
|
|
|
加分奖励考核
|
|
|
|
考核领导小组签名:
附件2
满意度测评表
年 月 日
被测评人员
|
综合评价(分值)
|
很满意
(90-100分)
|
满意
(80-89分)
|
基本满意
(60-79分)
|
不满意
(59分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在测评表四个等次中确定一个测评等次,再在该等次对应
附件3:
2020年度市科技局科室绩效评估指标
2020年度市科技局办公室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意识形态、党建工作
|
10
|
全面贯彻落实《益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本系统实际出台相应办法或方案,每年开展监督考核。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5
|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考核任务,牵头办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及时落实,每次扣1分。
|
创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
|
10
|
按照要求完成创文、创卫工作计8分,完成义工工作考核达标计2分,未合格不计分。组织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
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工作
|
10
|
全面贯彻落实《益阳市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本系统实际出台相应办法或方案,每年开展监督考核。
|
财务工作
|
10
|
完成部门预决算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成任务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被通报1次扣1分。
|
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
10
|
组织完成应急管理、热线工作、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
公文处理
|
10
|
公文格式、要素符合规范,公文流转控制严格,流程设置合理,有效控制公文效率和质量。公文不规范、处理控制不力、流转效率低,每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请示报告工作
|
10
|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点工作及科技领域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实时求是、及时准确”,能事前报告的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要及时补报。
|
老干、关心下一代和后勤保障工作
|
10
|
做好老干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和机关后勤保障事务,加强水电、空调等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节能减耗。格计10分,未合格不计分。
|
做好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
10
|
完成任务计5分,因工作失职影响绩效考核评估结果的扣4分。
|
加强车辆调度、车辆驾驶、车辆维护、行车安全
|
5
|
未出现任何事故计5分,出现1次扣1分。
|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立项争资
|
15
|
牵头完成立项争资3550万元,其中计划科2000万元,总任务计14分,计划科任务计10分,按资金到位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科室任务按比例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
招商引资
|
15
|
牵头完成招商引资1亿元按商务局考核结果计分。
|
优化营商环境
|
10
|
按照优化办考核结果计分
|
科技统计工作考核
|
10
|
按统计局考核结果计分。
|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工作
|
15
|
完成省“5个100”、市“6个10”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工作,按省、市考核结果计分。
|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
10
|
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考核结果计分。
|
省考绩效考核指标
|
15
|
按政府绩效考核结果计分。
|
完成调研报告1篇
|
10
|
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不计分,超额完成每篇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
|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高新成果科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立项争资
|
10
|
完成立项争资 1000万元,按资金到位比例计分,超额按比例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
省考绩效考核指标
|
15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个数不低于省定考核指标,完成省定考核指标计满分,未按完成比例计分
|
科技成果登记
|
10
|
完成成果登记35项,合格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技术合同登记
|
15
|
完成省定考核指标计满分,未按完成比例计分.
|
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
15
|
组织推荐5家以上项目单位或个人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
统计工作
|
10
|
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工作,合格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记分。
|
创新创业大赛
|
10
|
组织50个以上项目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合格计10分,未完成按完成比例计分。
|
完成调研报告1篇
|
10
|
按完成比例计分,未完成或质量不高不计分,超额完成任务每篇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
|
税控联管
|
5
|
完成税控联管信息工作,合格计4分,未合格不计分。
|
合计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立项争资
|
10
|
完成立项争资400万元,按资金到位比例计分,超额按比例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
省级项目
|
10
|
省级科技创新项目5个,按完成比例计分,每多完成1个加0.2分,最高不超过4分;新增省级以上星创天地或省级以上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加1分,新增国家级星创天地加2分,完成省级以上重大专项或国家级项目每1个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
|
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培育
|
10
|
推进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工作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完成推进任务计分,获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加2分,推进工作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
创新型县市区创建培育
|
10
|
推进赫山创新型区建设工作,完成推进任务计分,推进工作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
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
|
10
|
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5项,每多一项加0.1分,最高不超过2分,每少一项扣1分
|
农业科技项目
|
10
|
重点支持农业科技项目5个每多一项加0.1分,最高不超过2分,每少一项扣1分
|
推进科技专家服务团
|
10
|
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不计分,科技专家服务团获省级优秀加1分。
|
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
10
|
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不计分,科技特派员获省级优秀加1分。
|
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乡村振兴、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
15
|
完成任务计15分,推进工作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被评优秀或点评加1分。
|
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
5
|
完成任务计5分,推动洞庭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优势特色产业研究与攻关。
|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政策与法规科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文稿服务
|
20
|
负责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按时按质完成各类综合性文稿报送。
|
科技宣传
|
10
|
在《湖南日报》发布我市科技新闻宣传稿件5篇以上,《新湖南》手机客户端上稿30篇以上。
|
政务信息
|
10
|
做好本系统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在省科技系统政务信息考核中得分60分以上计5分,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政务信息考核中得分100分以上计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立项争资
|
10
|
完成立项争资20万元,按资金到位比例计分,超额按比例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
科技体制改革
|
10
|
牵头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性文件,做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结汇报,并争取获得省级以上媒体推介。
|
法治建设
|
10
|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
科普工作
|
10
|
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科普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重点,做好科普知识宣传。深入贯彻落实《益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做好科普统计工作。
|
“科技活动周”
|
8
|
牵头组织完成“科技活动周”活动。。
|
科技军民融合
|
8
|
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
调研报告
|
4
|
完成调研报告1篇计4分,未完成或质量不高不计分,超额完成任务每篇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
|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聘用外国人单位审核
|
20
|
按政务服务要求时限完成任务计分,未及时完成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20分。
|
境外来益工作许可审批
|
20
|
按政务服务要求时限完成任务计分,未及时完成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20分。
|
境内工作许可延期审核
|
20
|
按政务服务要求时限完成任务计分,未及时完成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20分。
|
工作许可信息变更审查
|
20
|
按政务服务要求时限完成任务计分,未及时完成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20分。
|
外国人在益工作许可注销
|
20
|
按政务服务要求时限完成任务计分,未及时完成每一次扣0.5分,最多扣20分。
|
合计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人事科(监督管理科)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科技项目监督管理
|
20
|
协调组织国家与省级科技项目、组织进行市级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干部教育网络在线学习
|
10
|
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学员完成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在线学习任务。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
10
|
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年度调训送训任务。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
10
|
组织进行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年度定期增资工作
|
10
|
组织进行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人员年度定期增资工作。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组织、统战工作
|
10
|
按上级要求完成年度有关信息上报。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编制实力、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
|
20
|
按上级要求完成有关信息统计上报。每未落实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完成调研报告1篇
|
10
|
按完成比例计分,未完成或质量不高不计分,超额完成任务每篇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
|
合计
|
100
|
|
2020年度市科技局驻村帮扶工作队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完成市级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
100
|
按扶贫办考核结果计分
|
|
100
|
|
2020年度益阳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
意识形态、党建工作
|
10
|
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综治工作
|
10
|
按要求落实平安建设各项任务。
|
财务工作
|
10
|
完成部门预决算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成任务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被通报1次扣1分。
|
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
5
|
文书档案管理规范,无泄密行为。
|
科技文献资源整合
|
5
|
集成1家以上科技文献服务机构包库资源、1家以上地方特色馆藏资源、特色报告资源。完成任务计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
|
10
|
益知云平台用户科技文献资源下载量目标14000篇,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科技查新服务
|
10
|
全年为企业开展科技查新服务15项。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企业信息咨询、诊断服务
|
10
|
服务全市科技企业,发放益知云平台服务账号200个,开展企业诊断服务12次。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需求对接服务
|
10
|
服务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融资需求对接,累计促成需求对接10项以上。完成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10
|
学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列政策法规,熟悉认定流程,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具体工作。协助完成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目标。
|
调研报告
|
10
|
撰写科技信息相关调研报告1篇以上。
|
|
100
|
|
附件4
2020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点及计分办法
|
数据
采集单位
|
责任
科室
|
一、全面深化改革10分
|
1.年度改革任务
|
10
|
改革任务完成情况(9.5分,实行扣分制)
①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出台改革文件、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0.3分。
②2020年前部署的改革任务仍未对标完成的,每项扣0.5分。
③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中共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项扣1分;被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项扣0.5分;被省直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2分。
④部门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重影响协同进度的,每项扣0.2分。
⑤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1分。
⑥办理有关深化改革意见建议答复不到位的,每次扣0.02分。
⑦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改革进度以及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的,每次扣0.01分,经督促督办仍未落实的,扣0.03分。
改革宣传与总结(0.5分,实行加分制)
①被中办、国办、中央改革办、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省委改革办刊物等刊发(播)改革经验文章(报道),计满分。
②被省委办、省政府办内刊和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光明日报、农民日报等省部级主流媒体上刊发(播)改革经验文章(报道),每篇计0.05分,最多计0.1分。
③开展宣传与总结工作计0.4分。
|
市委改革办
|
政策与法规科
|
二、全面依法治市35分
|
2.优化营商环境与企业减负
|
2
|
按照《益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X”考核评价方案》测算计分。
|
市发展改革委
|
综合计划科
|
2
|
①年底前未完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无分歧欠款“清零”任务的,扣1分。
②未按时按要求查处、整改国家和省督办、交办涉企负担和违规拖欠问题的,每起扣0.2分。
③未按要求完成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日常工作任务的,每项扣0.2分。
④在国家、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平台被投诉曝光并经查实的,或因涉企负担问题被国务院、省减负办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2分。
⑤未按要求落实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减税降费有关政策措施的,每起扣0.2分。
此项最多扣2分。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综合计划科
|
二、全面依法治市35分
|
3.依法行政
|
4
|
按照《2020年度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测评计分。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
政策与法规科
|
1
|
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起草不及时,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批评或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2分;未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擅自出台重大政策造成重大影响或工作被动的,每起扣0.1分;报市委、市政府的文稿质量差、存在重大错漏、未贯彻“少发文、发短文”要求,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1分。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与法规科
|
②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不力,被市委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1分。
|
办公室
|
1
|
考核各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等工作,按考核排位计分;排名前30%的单位不扣分,31%-70%的单位扣0.1分,71%-90%的单位扣0.2分,最后10%的单位扣0.5分。
|
市财政局
|
综合计划科
办公室
|
1
|
违反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评比表彰相关文件规定的,每起扣0.2分。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政策与法规科
|
|
3
|
未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机制,未向省系统汇聚本地区本部门监管数据的,每次扣0.3分。
|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人事科(监督管理科)
|
①省市文件中明确的“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等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②对益政改协调办〔2020〕3号等文件中明确的政务服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依法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对事项进行梳理的,每起每次扣0.1分。
③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简政放权、“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中介服务超市对接等工作,或工作质量未达要求的,每起每次扣0.1分。
④全年度政务大厅月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好差评”评价中被评价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或被办事群众(企业)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每次扣0.1-0.2分。
⑤未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部门系统未与市大数据平台对接,部门政务办件和证照数据未归集汇聚到省、市平台的,每次扣0.2分。
⑥各部门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未经数据资源应用审核,出现数据不共享开放的,每次扣0.2分。
|
综合计划科
|
|
3
|
①市长热线:按时办结率达100%计0.3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01分,扣完为止。满意率达100%计0.3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01分,扣完为止。督查督办计0.4分,出现推诿扯皮、虚假回复、经督办后落实、知识库更新不及时、信息泄露等情形的,每件扣0.01分,扣完为止。
②值班工作被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1分。
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未及时公开的扣0.5分,未按要求公布的扣0.2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的扣0.5分,统计数据有误的,扣0.2分;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群众申请公开内容,渠道不畅通的,扣0.2分;延期答复或者未答复的,扣0.5分;网站基本栏目设置不齐全,未提供必要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每起扣0.2分;网站建设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0.5、0.2分。
|
市政府办公室
|
办公室
|
二、全面依法治市35分
|
5.建议提案办理
|
2
|
按规定接受、办理和规范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说明:各数据采集单位对同一被考核单位分别计分后,按加权平均计分。)
|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
办公室
|
6.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
5
|
①发生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案(事)件、八类刑事案件的,每起分别扣0.1、0.2、0.5、0.5分;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交通事故的,每起分别扣0.1、0.2、0.5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扣3分。
②因平安建设(综治)责任不落实,扫黑除恶、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推进不力,被市委政法委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的,分别扣0.1、0.2、0.5分;被省委政法委、省督导组和省有关部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的,分别扣0.2、0.4、1分,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督导组和中央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分。
|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
办公室
|
1
|
重点考核贯彻落实《益阳市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情况、履行党委(党组)国家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国家安全情报信息报送情况、发生影响国家安全案(事)件。视情扣分,此项最多扣1分。
|
2
|
①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存在涉稳风险,工作不力或发生涉稳案(事)件,被市维稳联席办督办、通报、约谈、一票否决的,分别扣0.05、0.1、0.2、1分。发生群体性事件,每起视情扣0.2-1分。维稳工作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加倍扣分。此项最多扣1分。
②风险评估工作。因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涉稳问题的,视情扣分。此项最多扣0.25分。
③政治安全工作。政治重点人管控不到位的,每人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0.5分。
④反邪教工作。单位职工参加邪教组织并从事违法活动的,每人次扣0.1分;发生重大邪教案(事)件,视情扣分。此项最多扣0.25分。
|
2
|
①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每起扣0.1分;发生亡人火灾的,每起扣0.3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每起扣0.5分。
②直属单位发生亡人火灾的,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火灾的,每起扣0.3分;发生重大以上火灾的,每起扣0.5分;直属单位存在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每个单位扣0.1分。
|
市消防支队
|
办公室
|
7.信访维稳
|
2
|
①未按规定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每起扣0.1分。
②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集访的,每起扣0.1分;造成恶性事件的,每起扣0.2分。
③中央和省级交(督)办件到期未办结的,每起扣0.1分。
|
市信访局
|
办公室
|
8.保密工作与网络安全
|
2
|
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每起扣0.1分,情节较重的,每起扣0.2分,情节严重的每起扣0.4分,被刑事立案的每起扣0.6分。
②党政领导干部未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履责不力,被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3分。
以上情形存在重复扣分的,取最高扣分。
|
市委保密办
|
办公室
|
2
|
①全面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本单位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妥善应对网络舆情,未造成负面影响。(1分)
②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置并上报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1分)
|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
办公室
|
三、全面从严治党
|
9.政治建设
|
反向扣分(上 限
2分)
|
①未按要求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的,扣1分。
②未按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论述的,扣0.5分。
③“七一”前未按要求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努力做到‘四个带头’”专题党课活动的,扣0.5分。
|
市直机关工委
|
办公室
|
反向扣分(上限4分)
|
落实上级政令不畅的,每起扣0.1分,问题较严重且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3分。
|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
|
办公室
|
反向扣分(上限4分)
|
违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的,每起扣0.1分;被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3分。
|
市委办公室
|
办公室
|
10.思想建设
|
反向扣分(上限5分)
|
①未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受到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情形的,每起扣0.3分;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情形的,每起扣0.4分;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情形的,每起扣0.5分。未按要求报送新闻线索,不配合做好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及外宣媒体来本单位采访工作的,每次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每月舆情信息报送任务的,每次扣0.1分;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每起扣0.5分;发现非法和违禁出版物不及时报告、查堵不力或查办案件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1分。
②未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的,每起扣0.1分。
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合考核中,年度排名倒数一、二、三名且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分别扣0.5、0.3、0.1分;出现负面清单问题影响益阳市排名的,扣1分,出现重大失误并产生严重影响的,扣0.5分;文明单位考核被摘牌的,扣1分,被黄牌警告的,扣0.3分;未按要求落实《益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0年工作安排》的,视情扣0.1-0.5分;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力的,视情扣0.1-0.5分;未按要求开展2020年“欢乐潇湘”群众文艺汇演(展览)活动的,扣0.3分;未按要求开展“电影党课”学习活动的,每少一场扣0.1分;未按要求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扣0.1分;未按要求开展宣讲活动和“三下乡”活动的,每次扣0.1分。
|
市委宣传部
|
办公室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
11.组织建设
|
反向扣分(上限5分)
|
有下列情况的,每起扣0.1分:
①对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最多扣1.5分)。
②党支部“五化”建设基本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创建比例未达到100%的(最多扣1分)。
③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未按要求整顿到位的(最多扣1分)。
④党建引领“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以及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最多扣0.5分)。
⑤未按要求落实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未按要求落实每个支部至少要有1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点包建的(最多扣0.5分)。
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不到位的,按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扣分(最多扣0.5分)。
|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
人事科
办公室
|
三、全面从严治党
|
12.作风建设
|
反向扣分(上限5分)
|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市级以上(含市级)纪委监委问责的,每起扣0.2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群众反映强烈或被市级以上(含市级)纪委监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1分;“四风”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纪委监委直接立案查处的,每起扣0.1分;履行扶贫资金监管和日常监督不力、未按要求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的,每起扣0.1分;营商环境优化推进不力被问责的,每次扣0.1分;对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力,被市级以上(含市级)纪委监委通报批评以上等次处理的,每起扣0.1分。同一事件有多种处理情形的,按最重的情形处理,只扣一次分。
|
市纪委监委
|
各科室
|
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每少完成一个,扣0.1分;因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被问责或被巡视巡察“回头看”再次指出的,扣0.2分;对市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未按规定报送调查处置情况或严重超期未办结的,每件扣0.05分。
|
各科室
|
13.纪律建设
|
反向扣分(上限5分)
|
市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违法违纪被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扣0.2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在全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问责案件,每起扣0.1分;造成极其严重后果或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不良影响的问责案件,每起扣0.2分;违法违纪案件按照违纪对象主要违纪事实发生时的职务和单位扣分。本单位党委(党组)或机关纪委发现并主动向市委或市纪委监委如实报告问题线索的不扣分。
|
市纪委监委
|
人事科
|
14.统战工作
|
反向扣分(上限5分)
|
①未按要求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规定的,扣0.2分。
②未按要求落实政党协商计划相关内容和对口联系工作具体要求的,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工作的,扣0.2分。
③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党外干部梯次培养配备工作的实施意见》不力,无具体措施及配备使用成效的,扣0.5分。
④未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部署安排的,每项扣0.5分。
⑤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参评单位未按要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扣0.2分。
|
市委统战部
|
人事科
|
15.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
|
反向扣分(上限5分)
|
班子建设:
①落实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出现政治问题或领导班子不团结的,扣0.2分。
②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干部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扣0.2分。
③有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每人次扣0.05分,最多扣0.2分。
④市直单位科级年轻干部配备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扣0.2分。
⑤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干部调训计划任务的,每人次扣0.1分。
|
市委组织部
|
人事科
|
人才工作:
①因人才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举报投诉并查实的,每起扣0.1分。
②未将人才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扣0.1分。
③未按《益阳市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附件1要求完成任务的,每起扣0.1分;未按附件2要求完成任务的,按考核规定扣分。
|
人事科
|
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公务员招录、调任、转任等各项规定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每起扣0.2分。
|
|
三、全面从严治党
|
15.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
|
反向扣分(上限3分)
|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相关活动,未落实军人军属优抚优待措施,视情扣除相应分值。
|
益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
人事科
|
反向扣分(上限2分)
|
未按要求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含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随调随军家属安置)的,每少接收1人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安置人员档案的,每推迟一天每起扣0.1分;报到后超过两个月未给军队退役人员和随调随军家属上编起薪的,每推迟1个月每起扣0.5分。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人事科
|
四、业务建设45分
|
16.落实单位职能职责
|
15
|
①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领导批示、交办等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或被督查通报后未整改落实的,每次扣0.1分;某项工作被市委领导批评或者约谈的,每次扣0.2分;被市委督查室移交市纪委监委问责的,每次扣0.3分;被发函督办仍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2分。
②未按时按要求报送市委常委会议落实情况的,每次扣0.1分;未按要求落实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的,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落实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并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评的,每次扣0.3分;被发函督办后仍未落实的,每次扣0.3分。
③市委部署重点工作(含2020年度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内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或被督查通报后未整改落实的,每次扣0.1分;某项工作被市委领导批评或者约谈的,每次扣0.2分;被市委督查室移交市纪委监委问责的,每次扣0.3分;被发函督办仍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2分。
④市委部署中心工作(含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05分;工作整改进度未达到要求,或被督查通报后未整改落实的,每次扣0.1分;某项工作被市委领导批评或者约谈的,每次扣0.2分;某项整改未达到要求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并被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
市委办公室
(市委督查室)
|
各科室
|
15
|
①对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的,每起扣0.1分;被市政府领导批评、约谈的,每起扣0.2分;被发函督办仍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0.2分;被市政府督查室移交市纪委监委问责的,每起扣0.3分。
②未按要求报送《政府工作报告》细化分解的具体工作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专题会议落实情况的,每起扣0.1分;未按要求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细化分解的具体工作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和市长专题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的,每起扣0.2分;被发函督办仍未落实的,每起扣0.3分。
③国务院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部署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未按要求落实的,每起扣0.1分;被市政府领导约谈或发函督办且仍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0.2分;被市政府督查室移交市纪委监委问责的,每起扣0.3分;相关工作受到国务院、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0.5分、0.3分。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督查室)
|
各科室
|
5
|
立项争资:按立项争资考核办法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计分。
|
市发展改革委
|
综合计划科
|
5
|
脱贫攻坚:按《益阳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评估考核细则》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及市驻村办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计分。
|
市扶贫办
市委组织部
|
扶贫队
|
5
|
污染防治:按《益阳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益生环委〔2020〕2号)进行考核,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测算计分。
|
市生态环境局
|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
四、业务建设45分
|
16.落实单位职能职责
|
反向扣分(上限2分)
|
节能减排和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益阳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益阳市本级资产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公车管理等相关文件制定专项考核方案,按考核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考核,测算计分。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办公室
|
五、社会评价10分
|
10
|
按《益阳市绩效评估社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进行测评计分。
|
市绩效办
国家统计局
益阳调查队
|
各科室
|
六、市州重点工作
|
—
|
按《2020年度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责任分解表》所明确的任务和责任单位,根据省考指标相关单位的年度排名及并列名次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测算计分。
|
市绩效办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
|
高新成果科
综合计划科
|
七、领导评价
|
—
|
年底提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直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重大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加分或扣分。
|
市绩效办
|
各科室
|
八、创新创优
|
—
|
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各项工作,获得中央、省委、市委文件表彰性通报或领导表彰性批示的,按《益阳市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益绩发〔2020〕2号)中“创新创优加分细则”进行加分;获得国家表彰奖励的,报请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加大加分力度。工作推进或经验、典型等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头版、新华社(发全国通稿)正面报道的,加0.2分。
|
市绩效办
|
各科室
|
备注: 1. 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提请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加大扣分力度。
2. 数据采集单位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年终由牵头单位负责相关指标的综合、汇总及报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