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科技局违规配备使用管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点击数:    时间:2014-01-20
     

 

为认真整治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问题,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继续巩固全局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成果,进一步解决超标准、超编制配车、违规借车、公车私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驻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监察室具体实施,由办公室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14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负责具体承办。
主要任务和具体分工如下:
1. 整治超标配备一般公务用车。继续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2]14号)文件的落实,2014年1月底前,对机关配备车辆进行清理,抓紧处置超标超编配备的一般公务用车,积累并建立健全相应台账资料,为今后全市规范公务用车做好准备。
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监察室
责任人:唐海荣
配合单位:机关其他各科室
 
2. 整治违规换车、借款或变相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严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通过明查暗访、受理信访举报,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组织实施:监察室
责任人:丰东远
配合单位:局机关领导及其他各科室
3. 整治滥用、私用执法执勤用车。建立健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严禁滥用、私用执法执勤用车,严格执法执勤用车的规定,杜绝私用执法执勤用车现象。
组织实施:办公室
责任人:唐海荣
配合单位:机关其他各科室
三、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局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在2014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1. 谋划部署(2014年1月)。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召开局机关全体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
2. 自查自纠(2014年1月底)。在2011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看是否还有超编、超标配备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置;二是违规换车、借车、变相摊派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滥用执法执勤用车等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纠正;三是公务用车是否实行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公车私用现象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1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情况,如实填制相关表格并上报市纪委。
3. 督导检查(2014年1月至5月)。配合市纪委的暗访和检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局办公室、监察室,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对全局系统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节假日封存及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 整改落实(2014年2月至4月)。根据自查自纠、督促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2014年4月20日前向市纪委报送整改情况。
5. 评估总结(2014年6月)。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全局系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6月10日前向市纪委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由驻局纪检监察机构牵头,召集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情况收集、督查、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2. 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责任追究。要严肃对待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及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3. 推进源头治理,改革用车制度。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用改革的办法、创新手段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现实的、具体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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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科技局      作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