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公布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22-08-31
     

 

YYCR-2022-05004

益科字〔2022〕41号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公布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益法办〔2022〕9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了《益阳市科学技术局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经市司法局论证审核,现予以公布。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9日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

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1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市科技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1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市科技局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4)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三、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1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市科技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4)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来源:市科技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