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和环保建设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10:4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函[2016]21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和环保建设项目

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8个环境污染问题和8个环保建设项目实行挂牌督办,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

 

附:益阳市2016年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和环保建设项目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2

 

 

益阳市2016

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和环保建设项目

 

大 通 湖 区

一、大通湖水质污染严重

(一)主要问题。2013年起,大通湖就获得国家良好湖泊项目资金支持。近几年,国家投入上亿元资金治理大通湖水体污染,但该湖泊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污染重度,不符合良好湖泊保护要求,该湖泊作为国控考核断面,将严重影响省政府对我市水环境的目标管理考核。

(二)督办要求。根据环保部要求,2016年底前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完成年度良好湖泊国家资金项目。

责任单位:大通湖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分管环保副区长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市农业委  市水务局  市公安局

 

赫 山 区

二、龙岭工业园(城东)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未开工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园区内部分废水超标排入外环境,对周边环境及新河水质造成污染。

(二)督办要求。该项目是“十二五”期间“两供两治”的民生实事项目,是2016年全市总量减排的重点项目,目前,仅完成三通一平。要强化责任、倒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的实施,2016年年内开工建设,力争主体工程建设完成过半,20173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责任单位:赫山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城建副区长

三、非法汞法提金作坊污染环境

(一)主要问题。一个时期来,赫山区沧水铺、龙光桥、兰溪、笔架山、八字哨等乡镇存在村民通过收购含矿及贵金属成分砂,采取清洗、筛选、混汞、压滤、熔炼等落后工艺,以隐蔽方式在家庭作坊非法加工生产黄金,无任何环保手续、无任何污染物处理设施,经多年沉积,含汞废水和汞蒸气对周边土壤、地表水造成严重污染,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构成重大威胁,环境风险十分突出。2016年作为市政协重点提案进行交办,目前工作进展缓慢。

(二)督办要求。高度重视,深入排查,摸清底数。20169月底前全部取缔到位,并对涉嫌环境犯罪行为实施打击。关闭后,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周边环境受污程度及范围制定方案、筹措资金,开展综合治理,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责任单位:赫山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环保副区长、分管公安副区长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四、赫山区粘土砖厂未整治

(一)主要问题。赫山区境内长益高速公路两侧及绕城高速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的粘土砖厂大部分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普遍使用劣质燃料排放大气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该问题是导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SO2全省排放浓度最高,排名第14位)靠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督办要求。明确牵头领导,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176月底前超标排放问题得到根治。

责任单位:赫山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国土副区长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资 阳 区

五、长春经开区新材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长春经开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如2017年底前不能建成运行,园区内建设项目不能投产。

(二)督办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抓紧编制可研报告、办理环评手续和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20179月底前建成并运行。

责任单位:资阳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园区副区长

六、资阳区粘土砖厂未整治

(一)主要问题。资阳区境内常益高速公路两侧及绕城高速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的粘土砖厂大部分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普遍使用劣质燃料排放大气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该问题是导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SO2全省排放浓度最高,排名第14位)靠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督办要求。明确牵头领导,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176月底前超标排放问题得到根治。

责任单位:资阳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国土副区长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高 新 区

七、中石化会龙山油库及码头未搬迁

(一)主要问题。位于资江益阳中心城区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对饮用水水源构成重大污染威胁。

(二)督办要求。督促企业制定搬迁计划,2016年底前出台搬迁时间表,力争2018年底完成搬迁。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分管环保负责人

配合单位:赫山区政府  市环保局

八、高新区粘土砖厂未整治

(一)主要问题。高新区境内绕城高速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的粘土砖厂大部分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普遍使用劣质燃料排放大气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是导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SO2全省排放浓度最高,排名第14位)靠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督办要求。明确牵头领导,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176月底前超标排放问题得到根治。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分管国土负责人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桃 江 县

九、桃江县马迹塘镇丫峰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一)主要问题。丫峰村畜禽污染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2015《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按桃江县整治计划,该问题应在2016531日前整治到位。到目前为止,全村养殖户复核达标率52.3%、退养拆除率55.7%、治理达标率21.7%,未完成整治任务。最近,省人大对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又提出了加大整改力度的要求,整改不到位,将影响我市的绩效考核。

(二)督办要求。全力推进整治,201610月底前完成整治。

    责任单位:桃江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农业副县长

十、桃江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桃江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由于该问题工程建设滞后,牛潭河工业园废水排放污染国控考核断面资江桃谷山断面水质,对省政府考核我市水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督办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桃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1612月底前投入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以大幅度降低桃谷山断面COD含量。

责任单位:桃江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园区副县长

 

安 化 县

十一、高明乡工业园的环境问题

(一)主要问题。高明乡工业园污染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园内钨钴分离项目大部分未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多家企业未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

(二)督办要求。抓紧建设该园区各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2016年底前完成三同时验收;2016年底前园区污水处理厂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安装在线监控,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安化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环保副县长

十二、安化县梅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

(一)主要问题。安化梅城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是国家2015年重点减排项目。目前因管网设施不配套,该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

(二)督办要求。立即制定方案,筹措资金,抓紧管网配套施工建设,确保2016年底前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安化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城建副县长

 

沅 江 市

十三、沅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沅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2015年国家重点减排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建成运行。

(二)督办要求。抓紧建设施工,确保201610月底前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沅江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城建副市长

十四、沅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前投产运行。目前,未开工建设,严重滞后。

(二)督办要求。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方案、倒排工期,确保201610底前开工建设,20176月底前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沅江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园区副市长

   

 

十五、南县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南县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是2015年省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建设。

(二)督办要求。抓紧建设施工,确保201610月底前建成运行。

责任单位:南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城建副县长

十六、南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一)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南县经开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前投产运行。目前,污水处理厂未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二)督办要求。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方案、倒排工期,确保201610底前开工建设,20176月底前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南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分管园区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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