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益环解查〔2026〕4002号
发布时间:2026-04-03 15:3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当事人名称:湖南省亦凡合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月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3MADUT3F694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3栋

  我局于2026年2月5日依法对你单位涉嫌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益环查〔2026〕4002号),于2026年3月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查封延期决定书》(益环查延〔2026〕4001号),延长时间从2026年3月7日起至2026年4月5日止。

  因你单位需要对查封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重并处置,申请提前解除查封措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决定依法解除查封。

  附:解除查封清单。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清单

  被查封单位名称:湖南省亦凡合金有限公司

名称

数量

型号及特征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存放地点

装有含油金属废料的废油桶

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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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存放

  被查封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被执行人和行政执法机关各存一份。如委托第三人保管的,应同时交第三人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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