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薛乐毛选矿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903MA4NHPLL19
经营者:薛乐毛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清溪村和合村民组
2022年4月29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接群众举报,我局对益阳市赫山区薛乐毛选矿场(以下简称“你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生产废水。
以上违法事实有: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现场勘查示意图;3.现场照片、录像记录;4.营业执照复印件;5.薛乐毛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摇床等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4日。查封的设备存放于原址,由你单位自行保管。
如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附:查封清单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清单
被查封单位名称:益阳市赫山区薛乐毛选矿场
名称 |
数量 |
型号及特征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存放地点 |
摇床 |
三台 |
益阳市赫山区薛乐毛选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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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床用电开关 |
三组 |
益阳市赫山区薛乐毛选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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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被执行人和行政执法机关各存一份。如委托第三人保管的,应同时交第三人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