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6 14:15 作者: 来源:单位领导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对《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2019年5月30日对《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产品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29353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益环赫审(书) [2019]19号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doc

2019年6月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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