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通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区中药医学营养干预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12:2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湖南通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区中药医学营养干预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通讯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219号区政务中心5楼

  邮    编:41320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益大环评表〔2025〕1号 湖南通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doc

益大环评表〔2025〕1号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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