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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一代高性能印刷电路板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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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龙井路以西、白马山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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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明正宏电子(益阳)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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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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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明正宏电子(益阳)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800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开区电子产业园片区龙井路以西、白马山路以东建设新一代高性能印刷电路板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9.23亩(约139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3栋,1#厂房内分区布置钻孔车间、压合车间、电镀车间、印刷车间、成型车间等,2#与3#厂房为远期预留厂房,配套建设行政楼、宿舍、配套环保处理中心及辅料仓库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密度多层互连电路板(HDI板)48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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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尘废气经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酸碱综合废气经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3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DA005),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6、DA007),含氰废气经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8),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经1根25m排气筒外排(DA009),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NOX)、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甲醛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NOx)、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界甲醛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3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产废水分6套预处理系统,各类废水通过各自收集管网收集至预处理系统,经过预处理站处理的废水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企业废水总排放口间接排放限值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中含镍废水中总镍要求经预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间接排放限值后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站,最终经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基板边角废料、废铝片、废垫板、废包装材料、废木托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中收集的粉尘、微蚀废液、定影废液、废菲林、废膜渣、酸性蚀刻废液、活化废液、沉铜废液、废滤芯、镀铜废液、硝酸废液、镀锡废液、碱性蚀刻废液、退锡废液、含锡废液、含镍废液、含金废液、废线路板、废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物、废油墨、废油墨包装材料、废丝网、沾染性废料、废活性炭、废油及废油沾染物、废布袋等,通过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八)落实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33.60吨/年、氨氮3.36吨/年、二氧化硫0.13吨/年、氮氧化物0.4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97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按要求执行倍量替代。所有总量指标纳入资阳区总量控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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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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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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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