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塑料管材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4 16:1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塑料管材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龙岭产业开发区泉交河机械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中源管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源管业有限公司位于龙岭产业开发区泉交河机械工业园,其年产8800吨塑料管材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批复,批文号为益环赫审(书)〔2020〕32号。目前该项目只建设了一期工程,年产4400吨塑料管材,二期工程不再进行建设。现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改建,改建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料中增加钙粉,增加旧料聚乙烯比例的用量(70%为旧料,30%为新料),增加造粒工艺,并将产能降至3000吨/年,其中包括年产中空壁缠绕管700吨、钢带螺旋波纹管900吨、双壁波纹管700吨、克拉管7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根据《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湘环发〔2024〕49号)的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管理,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树脂胶合、挤出以及造粒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边角废料中钢带螺旋波纹管外售给回收单位再利用,其他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在厂区造粒后回用于生产中;废电熔丝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落实总量控制措施。项目改建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1.51吨/年,实行倍量替代,总量指标纳入赫山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湖南中源管业有限公司塑料管材改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