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瀚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200台专用车结构件、1万吨钢结构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11:1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加工生产200台专用车结构件、1万吨钢结构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益阳瀚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瀚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压缩式垃圾车结构件及整车装配生产项目已于2015年8月取得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文号为益环审(书)〔2015〕24号。现拟投资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改扩建完成后,企业年加工生产200台专用车结构件、1万吨钢结构件,取消部套组装、同时优化车间分区布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调漆废气、喷漆废气采用密闭喷漆房;C区喷漆废气经水帘净化装置+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A区喷漆1#线废气、喷漆2#生产线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0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二甲苯、甲苯、苯系物、VOCs(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与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1356-2017))表1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水帘废水经沉淀清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中的三级标准较严值后经园区管网汇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类物质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落实总量控制措施。本扩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全厂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2.78吨/年,改扩建前已批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2.93t/a。项目无需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区域倍量替代,总量指标纳入益阳市资阳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益阳瀚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200台专用车结构件、1万吨钢结构件改扩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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