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亦凡合金有限公司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5 10:3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省亦凡合金有限公司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3栋

建设单位

湖南省亦凡合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亦凡合金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3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一个生产车间,分隔为生产区、办公区、仓储区等区域,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3356m2。车间内布置磨削料加工和滤芯拆解生产线、原料储存区、中转仓库、成品仓库等。本项目将收购回来无需加工的硬质合金边角料以及外部已经预处理好的干磨削料在厂内中转暂存后外售。同时,对于硬质合金企业湿磨工序产生的未预处理的湿磨削料以及滤芯厂内进行预处理后外售。项目仅对湿磨削料仅水分烘干、冷却、破碎等物理加工,不涉及氧化工序,滤芯除尘器仅人工拆解获得钨钴粉末。投产后,年中转磨削料及硬质合金边角料200吨,年预处理磨削料800吨,滤芯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项目更换水喷淋废水和湿法静电除尘废水,经过车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水喷淋和湿法静电除尘不外排;地面清洁拖洗废水通过车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水喷淋补充水。生活污水经标准化厂房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设置封闭式破碎间,破碎废气经管道集气整体负压抽风+布袋除尘处理+25m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半封闭式烘干区,液化气燃烧废气及烘干水汽一起经管道集气,风机抽风+水喷淋和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颗粒物(含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液化气燃烧及烘烤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表4中有色金属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烤炉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废处置: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人工拆解废滤筒和废滤布等作为产品外售或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较合理。在落实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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