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双超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30万羽笼养蛋鸭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0:1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30万羽笼养蛋鸭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华林村

建设单位

湖南双超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双超生态农业有限公司30万羽笼养蛋鸭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华林村,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9445公顷,建设鸭舍5栋,同时配套蛋库、料库、办公生活区、仓库等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达产期蛋鸭存栏量为15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建设期环境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鸭舍、粪污中转池恶臭通过喷淋除臭剂、及时清粪、通风、绿化等措施,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表 7标准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鸭舍产生的冲洗废水委托湖南鼎翔牧业有限公司当日外运处理,用作有机肥的生产,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

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本项目鸭粪经粪便输送带至粪污中转池中,鸭粪、鸭毛、饲料残渣、不合格蛋品以及雨水池沉渣委托湖南鼎翔牧业有限公司进行外运处理(用作有机肥生产);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实现资源化处置;病死鸭交由益阳市赫山区诚铸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清运集中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湖南双超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30万羽笼养蛋鸭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