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伟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4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0737-4423852
通讯地址:益阳大道188号 益阳市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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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10亿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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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赫山区团山路东侧、园艺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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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益阳伟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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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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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益阳伟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选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团山路东侧、园艺路北侧,建设年产10亿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446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生产厂房、1栋检验楼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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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项目排水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采取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含浸、套管和老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设备和密闭操作等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裁切废气和盐雾检验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电解液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电解液、盐雾废液、腐蚀报废电容器、ROHS实验试样、XRF检测废滤膜、废弃显影定影液、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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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