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通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区中药医学营养干预食品建设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8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219号区政务中心5楼
邮编:413207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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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通湖区中药医学营养干预食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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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五一西路南侧、康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东侧、农业科技示范园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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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通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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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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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通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五一西路南侧、康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东侧、农业科技示范园西侧)建设大通湖区中药医学营养干预食品建设项目。项目租赁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产品为方便食品、食用油、液体饮料、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特殊膳食食品、饼干和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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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项目食用油破碎筛分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制油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废气经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混合、和面、粉碎、筛分、拌料、制粒等工艺废气采取密闭设备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泥及时清运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饼干烘干、焙烤产的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制油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异味、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经厂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大通湖区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达标后废水前期经槽罐车转运,待污水管网连通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接入大通湖区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严格按环评和规范提出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其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污泥、破碎筛分粉尘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油渣、布袋外售综合利用;投料工序粉尘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产生的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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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