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华锦成电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电机及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5 11:5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华锦成电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电机及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沾溪镇洋泉湾村石关山组

建设单位

湖南华锦成电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华锦成电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沾溪镇洋泉湾村石关山组,2021年3月正式投入生产,年组装电机200万套,主要工艺为内绕、压芯、点焊、焊接、车削、平衡、组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仅涉及切割、组装、焊接的无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市场需求及企业后续发展,公司拟投资740万元,新建一栋生产厂房用于注塑及冲压零部件生产,现有电机生产车间增加滴漆、浸漆工序,扩建后总占地面积5760m2。项目扩建后预计年产300万套电机、3000万件五金冲压零部件、3000万件注塑零部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根据《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湘环发〔2024〕49号)的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管理,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降尘、降噪、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加强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管理,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浸漆、滴漆、冲压、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转子车整流子、清铜砂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用作农肥,综合消纳不外排;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全自动超声波清洗设备自带的低温蒸发系统+膜过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少量废液外委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电子、转子及电机组装不合格产品由厂家更换回收;注塑不合格产品和注塑破碎粉尘回用于生产;冲压不合格产品、废扎带、废包装材料、金属废屑和废漆包线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废滤料由厂家回收更换;废STRO膜、冲压边角料、废绝缘漆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液及蒸馏残渣等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落实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034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纳入桃江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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