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旭光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2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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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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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旭光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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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第三层318-3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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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旭光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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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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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旭光检测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第三层318-322室建设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面积为720.68㎡。主要建设小型仪器分析及理化实验区、大型仪器分析及臭气浓度检测实验区、生物实验区、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主要用于职业卫生检测和环境质量检测,实验室最终检测项目以实验室实际获得的资质认定或许可范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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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方式建设实验室排水系统。实验器具后两遍清洗废水、灭菌锅废水、浓水、喷淋塔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一同经2号楼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氨气、二氧化硫、实验异味、粉尘等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厂区内VOCs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湖南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湘环发〔2021〕12 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实验废液、废内包装材料、前两遍清洗废水、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一次性实验用品、生物安全柜废滤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实验器材、废外包装材料、废滤膜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培养基经高温灭菌锅灭菌处理后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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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