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桃江县遗留石煤矿治理区含镉矿涌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6 15:08 作者: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遗留石煤矿治理区含镉矿涌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松木塘镇、灰山港镇

建设单位

桃江县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在益阳市桃江县松木塘镇、灰山港镇建设5座污水处理站,分别为:黄家坝11#和12#石煤矿涌水一体化除重系统(1000m3/d);原东方矿业拨英湾B2废水一体化除重系统(1000m3/d);东山港2#石煤矿涌水一体化除重系统(500m3/d);源嘉桥道源冲石煤矿涌水一体化除重系统(1000m3/d);石板冲石煤矿涌水深床离子反应系统(2000m3/d),项目总投资2171.75万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700万元,地方配套 471.75 万元。项目为桃花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用于保障桃花江流域用水安全、降低资江流域的重金属环境污染风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黄家坝11#和12#石煤矿涌水、原东方矿业拨英湾B2废水、东山港2#石煤矿涌水、源嘉桥道源冲石煤矿涌水经一体化除重系统处理后外排,石板冲石煤矿涌水经深床离子反应系统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中铜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其他因子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综合消纳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站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填料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根据鉴定结果合法处置;脱水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药剂间后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站内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废水处理站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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