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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锻钢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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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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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联力锻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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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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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联力锻造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租赁湖南德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万吨锻钢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891.83m2,主要建设机加工车间、锻造车间、办公区、原料和成品区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钢锻造件1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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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传输通道城市排放限值要求;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下料、打磨、焊接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不直接外排。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磨具、氧化铁皮、焊渣、废钢丸、废磨片、边角料和废屑(不含油)、除尘灰、除尘布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边角料和废屑(含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2吨/年、氮氧化物≤0.29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总量指标纳入高新区总量控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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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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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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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两园一中心政务中心工作人员2号入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