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桃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首溪金矿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8 16:3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首溪金矿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兴坪村

建设单位

桃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

湖南湘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首溪金矿入河排污口位于湖南省桃江县大栗港镇,排污口纳污河道为资江,位于资江右岸,排污口坐标为东经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1°48'45.26568",北纬28°30'25.9033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对水功能区的保护,本项目污水排放浓度锑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标准要求,砷达到环评总量控制指标核算中的0.2mg/L浓度限值要求,其余各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及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功能区内的水环境状况,对于排放的污染物超出水域纳污能力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确保达到水功能区管理目标。

2、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的运行,应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污水处理设施的事故发生。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高浓度的污水将有可能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应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污水在进入资水之前进行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关闭排污口,采取污水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减少污染影响范围,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3、排污口设置规范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应包括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并装置排放计量仪,控制排污总量。

4、信息报送制度。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按季、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排污口统计表,必须按规定项目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排污口组织年审。一旦发生废污水事故性非正常排放,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

5、协调合作,共同保护水资源。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密切协作,按照地表水水功能区中的相关规定,保证水功能区水质不遭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入河排污口

设置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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