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亿米超细钨基金刚石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6 11:5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金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亿米超细钨基金刚石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6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0亿米超细钨基金刚石线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金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金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租赁湖南益大科技有限公司Y2厂房建设钨丝生产厂区,租赁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E3栋(共三层)建设上砂生产厂区,共建设年产200亿米超细钨基金刚石线项目。钨丝生产厂区占地面积约19000平方米,主要进行钨丝生产,年产钨丝220亿米,厂房内分区布设氢气还原区、烧结区、轧制区、退火区、拉丝区、洗白区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上砂生产厂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7000平方米,以自产钨丝为原料,进行上砂处理,年产超细钨基金刚石线200亿米,厂内分区布设49条上砂生产线、包装区、复绕区、纯水制备区、废水处理站、含镍废水浓缩蒸发处理区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系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氢回收净化淋洗废水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上砂生产厂区脱脂废水、活化废水、含镍废水收集到废水蒸发处理装置中经“膜浓缩+蒸发”处理,浓缩与蒸发产生的纯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钨丝生产厂区洗白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两厂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与纯水制备的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钨丝生产厂区轧制、校直、退火串打、拉丝等工序产生的烟气经集气收集后均采用“沉降+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其中轧制、校直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退火串打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拉丝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发〔2020〕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过筛、掺杂混合等过程全密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确保全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上砂生产厂区氨基磺酸类物料分解挥发的少量异味气体经设备上安装的密闭式废气收集设施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金属筛上物、拉丝废料、洗白废水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纯水制备废膜废树脂、废阳极镍饼、废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类物质及沾染废弃物、废水蒸发处理残渣/液、槽液过滤废滤芯、废水浓缩处理废膜等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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