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资源化回收预处理 6000 吨废矿泉水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5 11:2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资源化回收预处理 6000 吨废矿泉水瓶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共华镇明月村

建设单位

沅江市宇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宇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沅江市共华镇原白沙乡明月仓库,总占地面积约7560m2。拟投资200万元租赁沅江市共华镇原白沙乡明月仓库闲置库房进行年资源化回收预处理6000吨废矿泉水瓶项目建设,项目仅对废矿泉水瓶进行预处理,包括清洗、破碎等工序,生产成塑料净片后外售,不涉及对塑料净片进行造粒等深加工过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项目严格落实单一废弃矿泉水瓶为原料生产加工,并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湿法破碎,产生的破碎粉尘于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后定期清扫;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封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加强对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分拣废物、废标签纸、废包装袋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浓缩后通过污泥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委外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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