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联塑班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0 10:5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联塑班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2033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2月2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益阳联塑班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内环城西路以东、枫杨路以西

建设单位

益阳联塑班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联塑班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50000 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内环城西路以东、枫杨路以西建设 1GW 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12565.1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生产车间(占地11725m2),两条500MW光伏组件生产线;一栋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焊接、层压、固化、擦拭废气采取“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治理:层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并满足大通湖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大通湖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治理: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不合格电池片交由厂家回收处理;边角料、废焊带、EVA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擦拭抹布、废包装桶、废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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