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安化龙塘镇沙田溪村竹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安化龙塘镇沙田溪村竹产业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化县龙塘镇沙田溪村高速出口旁

建设单位

安化铭煌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化铭煌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2万元)在安化县龙塘镇沙田溪村高速出口旁建设湖南安化龙塘镇沙田溪村竹产业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322m2,主要建设原料车间、粉碎烘干制棒车间、炭化车间(150个炭化窑)、成品车间、竹筷车间、办公楼等,配套相关水、电等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生产机制炭1万t/a,一次性竹筷2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制炭生产线使用含水率较高的竹木料在运输、装卸、堆存、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少,经皮带密闭运输、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一次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碳化气体进入烘干炉燃烧后与烘干炉废气、二次粉碎粉尘、制棒废气等全部收集至一套水膜除尘+除雾+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湖南省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标准限值,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二级标准。竹筷生产线使用的原竹含水率较高,经锯断、剖竹、分片、拉丝、锯条、抛光、削尖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少经车间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竹筷干燥锅炉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机制炭冷却工序采用水喷淋冷却,冷却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农肥,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的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等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矿物油及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然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和管理台账;除尘器收集的干湿尘渣、炭化底渣和水冷废渣、不合格品等主要成分为竹料或竹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燃烧室燃料使用;竹焦油和竹醋液单独收集后外售,做到资源综合利用;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燃料灰渣单独收集袋装后交由附近村民做草木灰沤肥使用,做到无害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