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危废库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改扩建危废库项目。拟将现有含锑废渣危废库往外扩长5.4m,扩建87.48m2,将库内布局原来未分区的暂存间调整为冷却区、打包区、暂存区。并在现有厂区空坪东北侧新建一座其他危废贮存库,以满足生产需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锑废渣危废库为密闭车间,打包装袋过程采用移动式收尘器收尘,装卸过程中喷雾洒水抑尘。污染物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770-2014)中表7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综合处理,达标后外排渣滓溪,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其建设、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抹布、废拖把、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至危废暂存库,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