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万KM金刚石线研发、生产项目及兴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2 11:4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6000万KM金刚石线研发、生产项目及兴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欧家冲以北、新塘路以东

建设单位

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欧家冲以北、新塘路以东征地80.86亩建设年产6000万KM金刚石线研发、生产项目及兴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厂房、研发楼、保障性租赁住房(即职工宿舍楼)等。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厂房、办公楼、1#区域内员工公共住宿、门卫室,设置128条生产线,生产金刚石线2400万KM/年,二期建设内容包括2#生产厂房和2#区域内员工公共住宿,设置192条生产线,生产金刚石线3600万KM/年。本项目二期投产后全厂年产能为生产金刚石线6000万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极少量氨及异味等工艺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生产车间内各电镀生产线进行了封闭负压收集,同时各镀槽、酸洗活化槽等产污槽采取槽边或者槽顶抽风,将产生的氨抽吸至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喷淋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酸碱综合废水、含镍废水等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酸碱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废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洁用水及生产区厕所冲洗用水,多余的部分直接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碾子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在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不合格产品、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工字轮及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反渗透膜及废EDI模块等。不合格产品收集于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交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废工字轮返回厂家维修后重复使用;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反渗透膜及废EDI模块由设备的保养公司进行更换并回收处理;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包括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槽渣、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蒸发器蒸发残渣及回用水系统废弃过滤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442374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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