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宁波天益医用耗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7 11:3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宁波天益医用耗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南县经济开发区德昌产业园5号栋1层

建设单位

湖南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南县经济开发区德昌产业园5号栋1层建设宁波天益医用耗材生产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901.46m2,年生产一次性医用耗材641万套。主体工程为生产区,配套建设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储运以及环保工程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碎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注塑成型、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异味经新风系统(含有活性炭滤芯)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有机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一般检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外购件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依托南县标准化厂房和道路工程ppp项目(一期)配套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除尘粉尘、实验室废培养基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进行粉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反渗透膜、废纯水制备滤芯由供应商回收;新风系统废滤芯、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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