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高新区云树路(老云雾山路-关山路)弃土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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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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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益阳高新区云树路(老云雾山路-关山路)弃土场(二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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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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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益阳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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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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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益阳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选址于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实施云树路(老云雾山路-关山路)弃土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处弃土场,总占地面积20103平方米,紧邻高新区云树路(老云雾山路-关山路)项目第一阶段弃土场,设计消纳弃土、弃渣量为17.84万立方米,主要服务于云树路(老云雾山路-关山路)第二阶段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服务年限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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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表土堆放区应及时覆盖;入场处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清洗,运输车覆盖篷布,场内配备洒水车、雾炮机,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弃土场设置截洪沟、排水沟,并采取生态护坡等防护措施;车辆冲洗废水、弃土场淋溶水和初期雨水分别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布置施工道路,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在夜间和午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和服务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固废: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妥善暂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填于弃土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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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