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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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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大通湖区河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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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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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 |
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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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位于大通湖区河坝镇,排污口纳污河道为机排二十渠,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2°36'48",北纬29°11' 6"。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机排二十渠,废水经排污口汇入机排二十渠,经机排二十渠汇入老三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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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拟将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对湖南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企业生活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经专管后由排污口排入机排二十渠。 2.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的运行,应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污水处理设施的事故发生。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高浓度的污水将有可能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应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污水在进入机排二十渠之前进行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关闭排污口,采取污水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减少污染影响范围,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3.在线监测排污口水质。加强对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水进行长期监测,动态掌握排放污水水质,以便针对污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建立排污口出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污水量进行在线监测,保证其正常使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发现自动监控仪器运行不正常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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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入河排污口 设置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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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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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