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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资阳高平、国基两所民办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8-28 16: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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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发改价费〔2015〕277号

关于核定资阳高平、国基两所民办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益阳市物价局资阳分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批资阳区高平、国基两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09〕99号)、《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民办教育收费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湘发改函〔2015〕302号)精神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就两所学校2015年秋季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国基实验学校

1.学费:初中1800元/生·期,高中1500元/生·期,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执行;

2.伙食费、保险费、教材教辅费、校服费等按照公办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住宿费:公寓住宿费按280元/生·期,安装了空调的可按50元/生·期收取空调维护费;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可享受财政减免、补贴和公用经费保障政策,你局应督促学校按实将政策落实到位。

二、高平迎风校区收费仍按益价费[2014]93号执行。

三、你局应督促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搞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此标准从2015年秋季试行,试行期为一学年。试行期满后,须于当年6月底前重新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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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委作者:市发改委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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