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价费〔2015〕15号
益阳市物价局关于下达
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和教辅
材料参考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市)物价局(物价分局、计财局、),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学校: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湘价教〔2012〕93号)和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5〕2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及教辅材料参考价格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下达的教材及其价格,是依据省教育厅规定的用书目录和市教育局(益教办通〔2015〕1号)文件选定的我市中小学书目核定的价格,各地应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目录用书和核定的价格。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在严格实行“一科一辅”政策的基础上,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阅。各区县(市)和学校不得统一强制征订,各科目教辅材料不得重复征订,也不得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他类教辅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向有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购买。各科目重复征订教辅材料、超出本通知范围擅自增加教辅材料品种的,按乱收费予以查处。
三、201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仍按湘价教〔2014〕77号、益价费〔2014〕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督促各中小学严格执行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于2月底前将教材、教辅征订情况上报我局。
五、各学校应严格按湘价教〔2013〕121号文件要求,在醒目位置搞好收费的应缴部分和自愿部分的长期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禁自立项目收费。
附表:1.益阳市2015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价格表
2.益阳市2015年春季高中教材价格表
3.益阳市2015年春季义务教育同步配套类教辅材料参考价格表
4.益阳市2015年春季高中同步配套类教辅材料参考价格表
益阳市物价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