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6-66002
益阳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
排队轮候服务制度的通知
益烟法〔2026〕5号
各县(市)烟草专卖局,机关各部门、六三六贸易连锁有限公司:
现将《益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服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2月5日
益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服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烟法〔2024〕55号)《益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益阳市辖区范围内各级烟草专卖局。
第三条 轮候制度指饱和区内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新办意愿的经营者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排队登记,成为轮候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当该单元格有许可证布局容量时,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办证机关”)按照排队轮候序号通知申请人的服务制度。
饱和区是最小市场单元内规划零售点数量小于或等于现有数量的情形。
单元格内现已发放有效许可证数、排队轮候申请人数和已受理的新办申请人数之和达到布局容量上限时,未排队轮候登记的办证申请按照饱和区管理。
第四条 排队轮候申请由办证机关负责接收、审查。
第二章 申请要求
第五条 排队轮候适用于仅因单元格容量饱和被办证机关作出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向办证机关申请排队轮候。
当单元格由饱和区变为非饱和区时,办证机关按照排队轮候序号通知申请人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
第六条 轮候申请由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交或书面委托代理人提交。
第七条 申请人在同一经营地址重复申请排队轮候的,以最后一次登记的排队轮候序号为准。
第八条 申请人不得调换、转让排队轮候序号。
第九条 申请人在取得排队轮候序号后提出取消轮候申请的,应当向办证机关提交《退出排队轮候服务申请表》(附件2),办证机关应当及时终止其该次排队轮候资格。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排队轮候服务申请表》(附件1),通过办证机关政务窗口提交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新办申请不予许可决定书、申请表等资料,经办证机关审查后成为排队轮候人,取得排队轮候序号。
申请人在申请排队轮候时应当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系渠道的畅通有效。
第十一条 办证机关应当于接到排队轮候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后依据排队轮候申请时间先后发放序号。审核不合格的,办证机关不予发放序号。
第十二条 办证机关应当在自单元格内有许可证容量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排队轮候序号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自接到轮候到号通知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办证机关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办证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四条 轮候到号后申请许可证的主体应当与轮候申请登记的信息一致,以下信息可以变更:
(一)企业名称或经营字号;
(二)组成形式;
(三)申请人联系方式;
(四)经营地址名称;
(五)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同一自然人;
(六)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同一自然人;
申请人变更登记信息应当及时向办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信息变更申请书》(附件3),办证机关审核合格后予以变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退出排队轮候,办证机关告知申请人,并按照排队轮候序号通知下一位申请人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
(一)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的;
(二)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且申请人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的;
(三)许可证新办申请主体、经营地址等发生变化,以及经营场所关闭的;
(四)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排队轮候资格取消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公示与监督
第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窗口现场查询单元格排队轮候情况,后续视情况开通其他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 办证机关应当对辖区许可证排队轮候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公开设立咨询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其他说明
第十八条 排队轮候服务是基于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服务办事群众提供的主动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收受或变相收受他人财物。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益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益烟专〔2024〕1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益阳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排队轮候服务申请表
2.退出排队轮候服务申请表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信息变更申请书
附件1
排队轮候服务申请表
烟草专卖局:
我(我单位)于年月日向你单位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申请,登记信息如下: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字号)名称:
详细经营地址:
组成形式:
联系方式(两个): 、
我(我单位)已知晓并认可《益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益烟法〔……〕……号)和《益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制度》的相关规定。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排队轮候期间,如出现从事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自动退出排队轮候。如发生地址搬迁、店铺转让、关门停业、经营业态或规模改变导致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定等情况,自动退出排队轮候。排队轮候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收到发证机关告知后,在规定时限内提起新办证申请。
二、我(我单位)已知晓本次排队轮候仅记录办理次序,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排队轮候期间,受城市规划建设、政策出台、新建学校、其他零售点设置等客观原因影响,均会影响办理结果,具体决定以实地核查情况为准。我(我单位)已知晓并接受本次排队轮候时长受影响因素较多无法预估具体等待时间的事实。
三、我(我单位)对本次申请提交的所有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申请人应当在接到到号通知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办证机关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办证机关将依法审查。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2
退出排队轮候服务申请表
烟草专卖局:
我(我单位)因自愿退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申请时登记信息如下: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字号)名称:
详细经营地址:
组成形式:
联系方式:
我(我单位)自愿退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本表由发证机关留档保存,保存时间与行政许可卷宗要求一致。
附件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信息变更申请书
烟草专卖局:
本人于年月日向你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申请排队轮候的经营场所位于单元格(排队轮候序号:)。
申请变更登记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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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
登记信息 |
变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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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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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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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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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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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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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捺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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