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夏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政人〔20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机关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夏述同志为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超同志为益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副区长职务;
任命郭磊同志为益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艳军同志的益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卓军辉同志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彪同志为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任命刘昀、刘军同志为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命王中武同志为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夏琳同志为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副区长(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更名,原龙岭产业开发区的市管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因机构撤销,原益阳高级技工学校的市管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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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文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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