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YYCR-2024-02003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 知
益发改法规〔2024〕270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国动办)、大通湖区发改工信局,机关各科室、委(办)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2024年全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益办〔2024〕8号)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益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任务清单》(益法办〔2024〕4号)文件要求,我委(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予以修改,已经委(办)党组会研究通过,并经市司法局论证审核,现予以重新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违法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未对投标人利益造成损失,能与投标人达成一致,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时予以退还,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发布,2019年3月2日第三次修订)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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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中标人依法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非法附加条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发布,2019年3月2日第三次修订)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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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与中标人不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招标人主动与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重新依法签订合同,订立了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予以撤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7日修正)第五十九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发布,2019年3月2日第三次修订)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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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规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但未造成严重能源流失,并在节能管理部门作出责令期限改正后,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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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点用能单位未履行节能管理义务。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但在节能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备案的,但在节能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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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擅自损坏人民防空工程。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1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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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延误传递防空警报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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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四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1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地方性规章】《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2019年11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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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下,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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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违规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经节能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改正,且总能源包费在20万元以下,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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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初次违反且涉案金额小、受害人员少,案发后及时付清售粮款,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2021年1月4日国务院修订,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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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2021年1月4日国务院修订,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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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 号 |
行政强制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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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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