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更趋规范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4-22 11:1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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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发布新闻

  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调解医疗纠纷;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制定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技术缺陷、差错与纠纷开展定期分析研判;加大对“医闹”人员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医闹”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发布新闻。

  今年2月16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益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试行办法》,并从3月16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医疗纠纷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没有发生有影响的涉医案(事)件,没有发生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明显减小。源头预防、部门联动、纠纷调解、现场处置、责任追究和保障等机制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治理工作整体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单位,做好医疗纠纷源头预防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工作。”市卫计委负责人介绍,市卫计委将突出抓好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管和医疗行风管理,加强医院安全措施等多个方面的工作,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认同感,努力防止因医疗缺陷引起医患纠纷的发生。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职业教育,提升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办法》规定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已正式组建成立,专门聘请了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了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乡镇司法所长等人员组成的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设立了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为纠纷调处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委员会调解纠纷本着依法、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原则上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到调解中心自愿申请调解,对于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依法通过行政途径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医患纠纷事件对抗性强,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市公安局的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及《湖南省公安机关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处置医闹事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将加大对“医闹”人员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医闹”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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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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