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政策实施两点调整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1-16 09:5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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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物价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停车收费工作进行通报说明。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市中心城区各类车辆不断增多,小型机动车保有量更是增加迅猛,到目前为止,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8.85万台,而公共停车泊位仅2.7万个。停车泊位的数量与城市拥有的汽车总量相比,远远不能满足停车需求。同时,据相关部门调查,公共停车场以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因缺乏有效管理,有近四分之三的泊位长期被占用,一个门面一台车,业主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利用率、周转率低下,使原本存在的停车矛盾更加突出。因此,通过停车收费管理的办法来合理调节,尽可能减少车辆在临时泊位的停放数量和时间,从而提高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

  城区道路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其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让更多的市民在驾车办事、购物出行中有泊位应急临时停车,为广大市民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公安交警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同时采取经济杠杆的手段调节临时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重要工作要求

  根据2014年4月起实施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市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在省定范围以内,价格水平基本合理,采用人工值守收费方式,每小时收费5元。我市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和公立医院停车场没有设置停车收费上限,对此,市物价局工会主任金俊超解释,这是因为这些场所的停车泊位相对紧缺,不设置上限,可以减少车辆停放时间,加快停车泊位的周转,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

  市交警支队队长蔡卫红表示,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严格处罚三者相结合来进行治理,停车收费是静态交通管理的一种手段,也是有效治理交通秩序的方法之一,运用经济杠杆,通过合理调节,让全体市民,包括无车一族和行人都能合理平等地享用公共资源。

  我市将严格按照《益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42号)、益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益价服〔2014102号)的规定开展收费管理工作,公开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城建服务热线12319),完善收费标识牌设置,形成规范、公开的收费环境。规范道路停车票据管理,鼓励市民参与停车收费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凡发现道路停车收费人员对现金结算不出具发票、不足额出具发票或出具非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等,可以拨打公开监督电话进行举报。市区、纪委、监察机关将对违规和设阻刁难的公职人员进行纪监察。

  另外,停车收费政策有两个变更,一是停车15分钟以内免费,二是收费时段由原来的早7点至晚22点改为早8点至晚21点。1月15日起,停车收费将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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