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7起食品药品行业典型案件(图)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1-08 16: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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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1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鲁志强发布全市2014年度食品药品打假治劣工作情况,通报7起典型违法案件。

  2014年,我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积极发动群众排查身边可疑情况,全市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无证经营等行为,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17件,执收罚没款322.8万元,捣毁2个无证经营药品的地下仓库。全市还开展了食品药品重点稽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监督抽验等一系列行动,惩处违法,打击犯罪。

  通报的7起案件,涉及无证经营、销售假药、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3类。去年9月9日,张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市第三人民医院名义购进药品“脑心通胶囊”并销售,经举报查处后,被处没收药品30盒,没收违法所得5100元,处罚款18900元。去年7月24日,桃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群众投诉,称桃江县一药店所销售的风湿骨痛灵比市场上贵3倍,稽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此药店销售的公牛牌风湿骨痛灵、黄道益牌活络油未标示医药产品注册号,经认定按假药论处,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去年8月15日,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对中心城区某医院监督检查时发现,这家医院在2013年3月17日对患者夏某实施髋关节置换术中使用的一套髋关节假体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无进口报关及商检材料,经查证此髋关节假体为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医院当事人被处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处罚款22000元。发布会还通报了南县一药店销售“德国强力消食素”假药案、资阳区一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用X线摄影系统案、资阳区一药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食品“清牌减肥晶”案、中心城区一药店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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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新闻网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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