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益阳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57.8元,增长9.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3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59.5元,增长10.0%。
一、居民收入现状
1、居民收入处于全省中等水平。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57.8元,在全省排第八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68元;其中,城镇居民收入18265.3元,全省排第七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2279元;农村居民收入8959.5元,全省排第六位,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285元。
2、增长速度基本与全省同步,农村快于城市。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居民收入同比增长9.3%,增速在全省排第7位;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增长8.8%,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在全省排第八位;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0.0%,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六位。
3、四项收入呈现“三增一减”的特点。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12.0%和15.5%,转移性收入增长2.3%,财产性收入则出现负增长,同比减少13.8%。
2015年前三季度各市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地 区 |
全体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2015 绝对值 |
名义 增速 |
2015 绝对值 |
名义 增速 |
2015 绝对值 |
名义 增速 |
|
长沙市 |
26497.7 |
8.9 |
30705.4 |
8.7 |
17337.3 |
9.6 |
株洲市 |
20478.5 |
9.0 |
25345.4 |
8.7 |
13073.8 |
9.9 |
湘潭市 |
17587.5 |
9.0 |
22381.2 |
8.6 |
11871.0 |
9.8 |
衡阳市 |
14876.0 |
9.1 |
19668.7 |
8.9 |
10694.2 |
9.6 |
邵阳市 |
9674.9 |
10.3 |
15755.4 |
9.0 |
6109.9 |
10.4 |
岳阳市 |
13973.9 |
9.6 |
18254.4 |
9.4 |
9280.6 |
10.1 |
常德市 |
13084.7 |
9.2 |
19385.8 |
8.8 |
8535.1 |
9.8 |
张家界市 |
8557.2 |
9.9 |
13706.9 |
8.9 |
4740.8 |
10.1 |
益阳市 |
13057.8 |
9.3 |
18265.3 |
8.8 |
8959.5 |
10.0 |
郴州市 |
13174.5 |
9.4 |
18921.5 |
9.0 |
8403.1 |
9.9 |
永州市 |
10501.3 |
9.2 |
14959.6 |
8.8 |
7644.1 |
9.8 |
怀化市 |
9309.8 |
9.6 |
15554.9 |
9.1 |
5238.2 |
10.2 |
娄底市 |
9953.2 |
9.0 |
16473.0 |
8.4 |
5830.3 |
10.3 |
湘西自治州 |
8295.7 |
9.7 |
14374.9 |
9.1 |
4546.0 |
10.3 |
二、居民收入增长支撑因素
城镇居民:
1、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从收入来源来看,工资性收入仍是我市城镇居民收入主体,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0.6%。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4.5%,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个百分点。
政策调资拉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一是根据国家政策,今年全市公务员人均增加工资300元,从2014年10月开始计算并补发。二是今年7月启动了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补贴标准为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440元,满30年500元。三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益阳市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方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由原1035元调整为1130元,安化、桃江、沅江、南县及大通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945元调整为1030元,平均增幅约9.1%。市区小时最低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由原10.4元调整为11.4元,区(县)由9.8元调整为10.7元,平均增幅9.4%。
本地经济发展状态向好,用工需求增大,人工工资提高。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规模逐步扩大,优特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如黑茶、槟榔加工、船舶制造业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随之加大,为留住人才,企业普遍提高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大多数企业为长期稳定的员工缴纳各类保险,并且在发放节日慰问和各类补贴。
2、家庭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收入3121元,较上年增长308元,增长11.0%,占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1%。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及居民服务业等二、三产业,二、三产业经营收入分别较去年增长13.5%和13.4%。个体经营的批发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生意红火,成为城市居民增收的亮点。
农村居民:
1、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收入的37.3%,增长9.2%。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和政策优势,通过培育特色农业,打造规模工业,发展饮食、商贸、加工、休闲等三产业,多方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大力实施帮扶项目,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宣传落实就业政策,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企业工资稳步增长,农村零散用工成本快速上涨、村干部工资逐年提升,都是致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因素。
2、经营性收入上涨较快。经营性收入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669.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41.0%,增长18.7%。
从不同产业来看,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是第一产业收入,占41.0%。一是粮食生产形式大好。得益于今年的风调雨顺,全市早中晚稻苗穗充足、病虫害发生轻,水稻种植面积、单产双双增加。二是生猪价格恢复性上涨,生猪生产进入盈利通道。自今年4月以来生猪价格触底回升,到8月份肥猪收购价达17.8元/公斤,比上年同期上涨18.6%,养殖户每出售一头肥猪可获利400元以上,与去年的全面亏损相比有本质的好转,前三季度,人均牧业收入较上年增加221元。三是各地实行农业创新,如沅江、南县、大通湖区等地实行种养结合,稻田套养龙虾、螃蟹、鳝鱼等,每亩每年可增加1000元左右的收入。有的引进特种养殖、高收入品种,如南美对虾、黄古鱼、甲鱼、鳜鱼、娃娃鱼等,增收效果明显。
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的较快增长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新亮点。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439元,同比增长13.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城加快,土地流转市场活跃,大批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加入到非农自营行业中。我市加大了对农民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不但提供必要的技能知识培训,也在资金及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以规模较小的加工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居民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户不断涌现,有力促进了农民家庭二、三产业收入的增加,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3、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1852元,占农村居民收入的20.7%,增长4.3%。主要增长因素为:市委市政府继续实施社保扩面提标,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等。如沅江新农保每人每月从60元增加到75元,资阳、赫山等地每人每月从55元增加到75元。
三、居民收入增长存在的问题
1、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一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1.7%,居民收入增长滞涨压力大。二是农村工资性收入进一步上涨的空间有限。目前,我市本地务工技术工种日工资达到200-400元,一般打零工日工资也在150-200元,“双抢”时节甚至达到280元,农村务工工资进一步上涨空间有限。三是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空间有限。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传统种养业如粮食生产和生猪养殖在农村居民收入中占比近20%,种植业的面积和单产都不可能无限制增长,养殖业的生产效益也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因此,靠传统种养业很难拉动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2、财产性收入下降影响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前三季度,我市居民财产性收入544.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5元,下降13.8%,其中利息和红利收入下降16.0%,其主要原因是受利率下调,股市动荡、楼市低迷等因素的影响。虽然预期四季度财产性收入下降趋势有所缓解,但不会得到根本性扭转,财产性收入负增长将是影响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
四、全年预测
根据目前情况分析,预计四季度居民收入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主要理由有:一是四季度国内经济在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调控下有望企稳回升;二是公务员工资调整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促进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增长;三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将稳中有升,生猪价格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与去年相比保持上涨态势。预计全年全体居民增长速在9.5%左右,城镇居民增速在8.7%左右,农村居民增速在9.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