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董岚副院长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董岚副院长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