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政人〔201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震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邹大民为益阳市物价局副局长;
免去江明星的益阳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新春为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欧春芳为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彭镜兵为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陈一雷的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熊寿林为益阳市交通发展投资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共印50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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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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