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1-01-31 16:27 浏览量:
字体:

益政人〔201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震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邹大民为益阳市物价局副局长;
  免去江明星的益阳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新春为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欧春芳为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彭镜兵为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陈一雷的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熊寿林为益阳市交通发展投资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共印50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陈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