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贤为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国余为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谭铁军为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徐要武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俊杰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田幸时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学红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万红美的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
王贤辞去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国余辞去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肖新阶辞去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戴新安辞去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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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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