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银行卡非法买卖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9 16:3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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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落实六部委关于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违法行为有关文件精神,近日,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会同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益阳监管分局和中共益阳市委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决定于2015年3月至7月在全辖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3月18日,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姚跃华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买卖银行卡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规?

  姚跃华: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银行卡业务制度。《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二是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开展此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姚跃华: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问题,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近年来,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记者:请问此次整治的主要违法行为有哪些?

  姚跃华:目前,网上的买卖银行卡“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例如,网上买卖银行卡的方式有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买卖,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

  记者:网上买卖银行卡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姚跃华:目前,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这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姚跃华:这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旨在通过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实现清理不良信息、严厉打击犯罪、规范发卡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目标。

  记者:请问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姚跃华: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二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持卡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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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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