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原因
(一)上级有要求。2024年11月,全省启动开发区整合优化工作。其中,龙岭产业开发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并入益阳高新区,设为两个片区,其管理主体、运行机制均发生变化,对园区赋权对象等也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二)现实有需要。园区赋权过去存在承接事项过多、承接能力不足、承接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本次按照“瘦身、强能、提质、增效”目标,需要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等主责主业,疏解非核心职能,实现轻装上阵。
(三)改革有基础。益阳高新区去年进行了试点改革,改革成果获得省委肯定推广,为试点改革工作提供了工作基础。
二、前期准备
(一)全面摸底调研。3月份开始,通过园区汇总、征求意见、同类对比、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梳理相关情况。
(二)编制调整清单。围绕园区主责主业和关键需求,按照省事项管理系统的规范,综合各方面意见,于5月中旬编制龙岭产业开发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长春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调整清单草案共13个。
(三)两次征求意见。5月29日、6月6日两次向20个市直部门、4个区征求意见,收集意见70条,多数予以采纳。对个别分歧较大的意见,组织会商并达成一致。
(四)合法合规审查。6月2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调整原则
(一)主体适格。龙岭、大通湖片区委托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故赋权对象调整为属地政府(管委会)。
(二)宜赋尽赋。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和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的、园区发展需要且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应放尽放。
(三)分类处置。通过收回清单、移交清单、保留清单、取消清单和新增清单五类清单明确赋权事项。
(四)规范赋权。统一采用“直接赋权”“委托行使”“审批直报”“服务前移”四种赋权方式。
四、调整数据
(一)园区调整情况
1.龙岭产业开发区:收回44项、移交29项、取消58项;
2.大通湖产业开发区:收回19项、移交10项、取消10项;
3.长春经济开发区:收回53项、移交29项、取消58项、保留30项。
(二)县市区调整情况
赫山区新增56项、大通湖区新增76项、资阳区新增17项。
五、实施效力
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2018年第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园区赋权目录〉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26号)、《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以服务前移方式赋予益阳高新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长春经开区部分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益审改发〔2023〕1号)中涉及龙岭产业开发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以及长春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相关内容同时废止。届时,企业和群众申办时,需向清单明确的承接单位申报。
-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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