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规划区“门前三包五不准”管理办法》背景解读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07-09-19 11: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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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城市规划区“门前三包五不准”管理办法》(政府令〔2007〕2号)经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益政发〔2021〕9号)确认继续有效。现将办法的相关背景解读如下。

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的家园,城市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直接影响城市形象、美誉度和市民的生活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推动“门前三包”工作,是为了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管好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创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我市是全国最早开展“门前三包”管理的城市之一,主要以我局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形式,督促责任人落实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主动维护各自门前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均未对“门前三包”管理作详细的规定,沿街商店、单位等“门前三包”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不明确,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责任人也没有相应的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近些年来,漳州、抚州、贵阳、上饶等同等城市先后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式制定出台了“门前三包”方面的规定,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边界不清,职责不明,导致我市城市道路两侧的沿街单位和个人的门前乱倒垃圾、乱张贴涂写、乱挂晒和随意占道堆放摆卖、随便停放车辆以及沿街商户门前积冰积雪不能及时清扫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环境秩序,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营造更加整洁优美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亟需通过“门前三包”立法工作明确城市沿街商户和单位“门前三包”的责任与义务,促进沿街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和管好门前秩序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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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城管局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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