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公摊面积安装光伏发电设备 须征得业主同意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9-27 09:32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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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资阳区红联市场经营户代表龚先生通过政企通专线反映,红联市场运营管理公司拟在该片区第三期A1栋占用业主楼顶公摊面积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咨询该项目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并明确表示如未经业主同意,第三方进场施工将遭遇阻工,请求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接到诉求后,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核查。经核实,该项目已向资阳区发展改革局提交备案申请,申请资料齐全,已完成备案。但发展改革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项目备案不等于可以直接进场施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前,必须满足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鉴定房屋承载能力符合要求、取得相关安全施工资质等施工条件,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且不得超建筑屋顶承载能力建设光伏电站。

  针对业主关心的楼顶公摊面积使用权问题,资阳区发展改革局已约谈项目投资企业和湖南红联农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要求:涉及业主共有楼顶的,企业必须完成业主意见征集,落实产权相关要求,未取得业主表决同意,不得组织第三方进场施工。

  目前,资阳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与龚先生取得了联系,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龚先生对政企通专线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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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周琳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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