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以上家庭使用水电气,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近日,南县南洲镇市民吴女士拨打热线咨询。
接到市民来电后,南县发展改革局电话联系吴女士,详细解释多孩家庭使用水电气的优惠政策。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规定:生育或抚养二孩家庭、三孩家庭,一档供水基数由180吨/年,分别提高至240吨/年、280吨/年;生育或抚养二孩家庭、三孩家庭,一档供气基数由390立方米/年,分别提高到450立方米/年、500立方米/年;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且符合“一户多人口”规定条件的,第一档居民阶梯电量基数每月可以增加100千瓦时。
需要注意的是,多子女家庭是指夫妻依法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拥有多套房屋的多子女家庭,仅有1套房屋可享受水电气优惠政策。用于取暖和商业用途的房屋不享受优惠政策。市民如果符合条件,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到相关营业厅申请办理优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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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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