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南县公安局查办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三名涉案人员落网。
7月底,厂窖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巡河工作,在藕池河中支排查时发现非法捕捞线索。执法部门第一时间联动厂窖派出所、中鱼口派出所,当场抓获张某、龚某、聂某三名嫌疑人,收缴三重刺网、渔船等涉案工具。
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事发水域为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明令禁捕区域。三人明知该水域禁捕,仍使用管制渔具私自捕捞。面对证据,嫌疑人如实交代了非法捕捞的犯罪经过。目前,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有序推进。
公安部门提醒,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事关水生生物保护与河湖生态安全。呼吁群众严守禁捕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一旦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渔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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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馨予 刘欣 钟诗洁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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