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桃江县在全市率先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新政,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死亡当年属于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是今年新纳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为推动惠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桃江县人社局与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的身份信息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减少虚报冒领、侵占资金等现象。优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申领流程,特殊困难群体参保人员死亡后,申领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持死亡证明材料、特殊困难群体身份证明材料,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目前,桃江县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约4.03万人。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将深入村、社区开展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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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 余岭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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