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严肃查处违规发展党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挪用财政资金、党总支书记被免职后仍把控村内事务的厂窖镇肖家湾村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处理3人、组织处理1人,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日前,谈起“室组地”片区协作的优势,南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彭勃说出了切身感受。因该案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较长、核查取证区域广、案件情况复杂等问题,仅靠第五纪检监察室“单兵作战”,难以取得预期成效。片区协作为他们解了燃眉之急,案件查办得以高质高效推进。
2024年以来,南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督力量划分为3个协作区,采取“1+1+N +N”协作模式,每个协作区由1名纪委监委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与若干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组成,实行联合或交叉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同时,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将原来的5个纪检监察室、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为8个室、10个组,并实行集中办公,“室组地”片区协作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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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姜琴 林静柔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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